
各界市民、群众: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云安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知》要求,温馨提示各界市民、群众: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
(一)六都镇禁放区域
六都镇建城区:东至猪乸咀、惠云新厂、永安道,南至云港大道(云港大道路口至华润燃气站路段),西至东安大道南(云港路口至南广高铁底)、卓信达(广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原贝融公司)西侧、狮石村西面山体、出水坑码头,北至西江边(出水坑码头至猪乸咀);
六都镇省道368线两旁村庄:大庆村委的大岗围村、新村、凤楼村、竹山村、塘角村、石营村区域范围;冬城村委的大塘尾村、新屋地村、矿厂村、高桥村、中大村、冬瓜坳村、大洞村区域范围;庆丰村委的鲤鱼山村区域范围;南乡村委的三墩新村、墩上村、墩下村、山咀村、下坝村区域范围。

(二)都杨镇(云浮新区)禁放区域
中央商务区片区:东至云祥大道(原河杨公路)、南至蝶采园区域、西至通达路(包括光大锦绣山河项目位置)、北至通达路(都骑变电站);
云浮新区管委会片区:东至云都大道(包括保障房及药科大学区域)、南至康盛路(原工业三路)、西至大涌河、北至石巷江贤中心渠;
碧桂园及云谷片区:东至云祥大道(原河杨公路)、南至通达路(都骑变电站)、西至都骑路(包括碧桂园)、北至广盛路(包括华立学院和远大美域小镇项目区域)。

(三)其他区域
云安区范围内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下属单位)、学校、幼儿园和住宅小区;
易燃易爆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上述范围内和分界线临街道边的住房和门店,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二、因举办特殊庆典活动需要在禁燃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向区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区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经许可燃放的,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规定种类的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禁燃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成年人或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本通告的,责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区公安、住建、应急、生态环境、发改、市监、教育等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禁燃”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村(居)委会、学校要配合做好“禁燃”的教育、宣传和其他协助工作。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向公安、应急、住建等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为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辖区治安稳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云安区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巡查防控,加大对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警民携手共同维护全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
2026年9月22日

来源丨云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可信的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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